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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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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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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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日,有媒体对S*ST星美潜在重组方的关联方新世界中国暨新创建主席、及新世界发展董事总经理郑家纯关于重组公司之事进行了相关报道。
“ [商报专讯]报道:新世界中国(917)暨新创建(659)主席、及新世界发展(017)董事总经理郑家纯昨日表示,新世界中国早前拟透过深圳上市公司星美联合借壳于A股上市,惟有关计划已遭内地相关部门否决,故该计划会暂时搁置。”
经核实,S*ST星美针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1、以上传闻不属实;
2、具体情况是:新世界中国透过深圳上市公司星美联合借壳于A股上市的计划,并未有遭商务部否决,现时仍待该部门审批,计划仍然进行;
3、公司于2008年11月7日向商务部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股改方案,现仍然在等待商务部的审核批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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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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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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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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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星美于2008年12月2日收到重庆证监局送达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08]第47号),该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依据有关规定,证监会对公司虚假陈述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做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原《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
一、责令公司改正,并给予公司罚款40万元;
二、给予覃辉警告,并罚款5万元;分别给予胡宜东、胡进、范知宝、陈元虎、朱胜军、王飞、王洪斌、潘红樱、朱锐警告,并罚款4万元;分别给予张毅伟、夏磊、舒华英、卜军、叶桂萍、廖崇德、佟鸿举警告,并罚款3万元;分别给予覃宏、刘剑华、郝彬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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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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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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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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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2月24日,浙江省金华市慈善总会与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资金信托合同,慈善总会交付金信信托资金1500万元。2007年10月,经双方同意,金信信托对该信托项目进行清算,金信信托返还慈善总会1447.1499万股星美联合法人股,该部分股份占星美联合总股本的3.49%。由于金信信托处于停业整顿状态,转让上述股份受到停业整顿工作的影响和限制,上述股份未过户至慈善总会名下。
由于上述股份未过户至慈善总会名下,慈善总会委托金信信托以金信信托的名义将上述股份转让给上海申恩投资有限公司,为此,慈善总会及金信信托于2007年11月7日分别与申恩投资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慈善总会委托金信信托将上述1447.1499万股星美联合法人股转让给申恩投资。申恩投资已将转让价款人民币7701731.77元支付给金信信托。
以上权益变动的完成尚需履行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在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后,申恩投资持有星美联合29971499股的法人股,占总股本的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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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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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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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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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紫澜门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嘉盛石油化学品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3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紫澜门投资将其持有的星美联合744.3609万股股份转让给上海嘉盛,转让价款总计人民币5210526.3元;
紫澜门投资与上海张钢贸易商行于2008年4月3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星美联合1255.6391万股股份转让给张钢贸易,转让价款总计人民币8789473.7元;
上海新世界紫澜门大酒店有限公司与上海嘉盛于2008年4月3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星美联合511.2782万股股份转让给上海嘉盛,转让价款总计人民币3578947.4元;
上海紫澜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誉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3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星美联合2000万股股份转让给上海誉莎,转让价款总计人民币1400万元。
至此,上海紫澜门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界紫澜门大酒店有限公司和上海紫澜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星美联合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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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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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实施进展情况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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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星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上海鑫以实业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由于鑫以实业的控股股东丰盛地产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为外商独资企业,鑫以实业受让公司非流通股需要获得商务部的批准。
目前,公司已于本周向商务部提交了有关申请材料,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能获得商务部的批准,鑫以实业将无法按照破产重整计划向债权人支付现金,公司存在无法执行破产重整计划和破产清算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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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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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实施进展情况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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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星美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上海鑫以实业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由于鑫以实业的控股股东丰盛地产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为外商独资企业,鑫以实业受让公司非流通股需要获得商务部的批准。目前,公司正在准备向商务部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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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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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年度业绩预告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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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S*ST星美资金状况紧张,公司有效资产全部被债权人查封或拍卖,生产经营已经停止,如果公司在2008年年底之前未能完成债务重组工作,公司预计2008年1-12月将出现亏损,金额大约为9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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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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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前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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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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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0.1717
2、每股净资产(元) -3.0972
3、净资产收益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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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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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至股改程序结束日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8-10-22,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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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股票已在2008年10月15日至2008年10月21日期间复牌交易,并于2008年10月21日15:00交易结束后停牌。
2、公司股票停牌后直至会计师就有关事项明确发表意见或公司按规定做出更正、补充披露后复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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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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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至股改程序结束日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8-10-22,恢复交易日:2009-04-08,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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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股票已在2008年10月15日至2008年10月21日期间复牌交易,并于2008年10月21日15:00交易结束后停牌。
2、公司股票停牌后直至会计师就有关事项明确发表意见或公司按规定做出更正、补充披露后复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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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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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至股改程序结束日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8-10-22,恢复交易日:2009-04-08 ,2009-04-08 |
恢复交易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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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股票已在2008年10月15日至2008年10月21日期间复牌交易,并于2008年10月21日15:00交易结束后停牌。
2、公司股票停牌后直至会计师就有关事项明确发表意见或公司按规定做出更正、补充披露后复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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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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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至股改程序结束日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8-10-22,恢复交易日:2009-04-08 ,2009-04-08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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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股票已在2008年10月15日至2008年10月21日期间复牌交易,并于2008年10月21日15:00交易结束后停牌。
2、公司股票停牌后直至会计师就有关事项明确发表意见或公司按规定做出更正、补充披露后复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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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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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至股改程序结束日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8-10-22,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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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股票已在2008年10月15日至2008年10月21日期间复牌交易,并于2008年10月21日15:00交易结束后停牌。
2、公司股票停牌后直至会计师就有关事项明确发表意见或公司按规定做出更正、补充披露后复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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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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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至股改程序结束日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8-10-22,恢复交易日:2009-04-08,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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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股票已在2008年10月15日至2008年10月21日期间复牌交易,并于2008年10月21日15:00交易结束后停牌。
2、公司股票停牌后直至会计师就有关事项明确发表意见或公司按规定做出更正、补充披露后复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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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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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相关股东会议地址,连续停牌 |
深交所公告,股东大会事项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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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星美董事会原决定于2008年10月28日(星期二)下午2:30在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1号星光大厦B座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考虑到在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过程中,部分流通股股东表达了参加现场会议的意向,因公司会议室面积较小,故进行调整。现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地址变更为: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1号星光大厦B座底楼大会议室。会议的其它事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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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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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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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星美股票于2008年10月15、16、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达跌幅限制,属。
会计师对公司2007年度、2008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的相关事项的影响尚未消除,公司股票将在本次股权登记日后继续停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交易的风险;
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在公司相关股东会议上获得通过或未获得商务部的批准,鑫以实业将无法按照破产重整计划向相关债权人支付现金,公司存在无法执行破产重整计划和破产退市的风险。
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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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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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92) S*ST星美:跌幅偏离值达7%的证券 |
交易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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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年路证券营业部 211200.00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山一路证券营业部 100320.0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五莲路证券营业部 78144.00
闽发证券上海水电路证券营业部(东方资产托管) 66000.00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双流路证券营业部 62832.00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新中路证券营业部 468594.7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季华路证券营业部 432173.28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鹤山东升路证券营业部 176352.00
闽发证券南宁民族大道证券营业部(东方资产托管) 82368.00
闽发证券交易单元(045100) 749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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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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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92) S*ST星美: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达到跌幅限制价格的ST证券、*ST证券和未完成股改证券 |
交易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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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年路证券营业部 432868.00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临海崇和路证券营业部 96188.0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九路证券营业部 61600.0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抚顺西七路证券营业部 60828.0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常德路证券营业部 50040.00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长江证券南京中央路证券营业部 739200.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季华路证券营业部 264100.0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航北路证券营业部 62272.0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洛溪新城证券营业部 61600.00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寿路证券营业部 55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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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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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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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S*ST星美2005年、2006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2007年公司通过债务豁免实现盈利,但是由于会计师对公司2007年度、2008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并且目前该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的相关事项的影响尚未消除,公司股票已于2008年4月30日起停牌。
受非流通股股东的委托,公司董事会将于2008年10月28日举行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公司股改方案,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的沟通与协调已结束,并于2008年10月14日公告沟通与协调的结果。公司股票将在2008年10月15日至2008年10月21日期间复牌交易,并于10月21日15:00交易结束后停牌,2008年10月21日为股权登记日。
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在公司相关股东会议上获得通过或未获得商务部的批准,上海鑫以实业有限公司将无法按照破产重整计划向相关债权人支付现金,公司存在无法执行破产重整计划的风险,会计师对公司2007年度、2008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的相关事项的影响将无法消除,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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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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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维持不变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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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星美董事会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委托办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于2008年9月27日披露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董事会协助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方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公司董事会在总结了这些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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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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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期限延长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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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星美破产重整将于2008年10月21日到期。为了能够顺利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同时为了能够完成破产重整,向债权人偿付债务,公司已于2008年10月8日正式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延长破产重整的执行期限。
13日,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批准延期的裁定书,裁定如下:
将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0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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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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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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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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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星美正按照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所批准的公司重整计划积极实施相关工作。
公司有关资产重组的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与新世界中国房产有限公司、上海鑫以实业有限公司就重组事宜达成了共识,并已完成相关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但尚未签署正式协议,且该资产重组方案尚待有关部门的批准,故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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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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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8年股东大会 ,2008-10-28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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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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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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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8年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08-10-28 |
召开股东大会,未披露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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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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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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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召开相关股东会议 |
深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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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时间
本次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8年10月28日(星期二)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08年10月24日~10月28日。
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8年10月24日~10月28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10月24日9:30~10月28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股权登记日:2008年10月21日。
(六)登记时间:2008年10月21日~2008年10月27日的每个工作日9:00~17:00,2008年10月28日9:00~11:30。
(七)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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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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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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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案要点
鉴于在破产重整计划中,鑫以实业拟提供现金代上市公司向选择现金受偿的债权人偿还债务,并获得对上市公司的债权,本次改革方案为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星美联合非流通股的50%为上市公司偿还债务作为对价,其中40,000,000股偿还给太极集团有限公司等债权人、剩余106,938,440股偿还给鑫以实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星美联合不再承担相应债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所有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鑫以实业和债权人所持有的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非流通股股东没有按照改革方案支付对价或者支付对价存在障碍的,根据公司破产重整计划和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08)渝三中民破字第1-3号”《民事裁定书》,其持有的星美联合非流通股的50%将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时被直接划入债权人的证券帐户中。
根据截止2008年4月18日在星美联合破产重整过程中得到确认的债权金额56,520.99万元,按目前公司股本总数41,387.69万股计算,流通股股东每股相当于获得1.365元的对价。按照星美联合4月29日收盘价6.48元/股计算,相当于每10股获得2.10股;按照星美联合临时停牌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4.8元/股计算,相当于每10股获得2.84股。
二、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一)股权登记日:2008年10月21日
(二)现场会议召开日:2008年10月28日(星期二) 14:30
(三)网络投票时间:2008年10月24日~10月28日
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8年10月24日~10月28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10月24日9:30~10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一)公司股票已于2008年4月30日起停牌。公司股票将在流通股股东沟通结束后至股权登记日复牌交易,并在公司股权登记日后继续停牌。公司股票停牌后直至会计师就有关事项明确发表意见或公司按规定作出更正、补充披露后复牌。
(二)公司董事会将在2008年10月14日(含当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于次一交易日申请股票复牌。在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2008年10月22日)申请股票停牌。
(三)如果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8年10月14日(含当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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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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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08-10-28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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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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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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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S*ST星美已有62.44%的非流通股股东同意启动股权分置改革,但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难度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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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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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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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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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星美正按照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所批准的公司重整计划积极实施相关工作。
本周公司继续对对外投资予以清理。
公司有关资产重组的准备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与新世界中国房产有限公司、上海鑫以实业有限公司就重组事宜达成了共识,并已完成相关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但尚未签署正式协议,且该资产重组方案尚待有关部门的批准,故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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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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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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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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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星美正按照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所批准的公司重整计划积极实施相关工作。
2008年9月4日,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该《民事调解书》确认金信信托对公司享有19349647.50元的债权。
本周公司继续对对外投资和四川成都地区的银行账户予以清理。
公司有关资产重组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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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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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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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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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星美正按照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所批准的公司重整计划积极实施相关工作。
本周公司继续对对外投资和四川成都地区的银行账户予以清理。
公司有关资产重组仍在进行中。公司与新世界中国房产有限公司、上海鑫以实业有限公司就重组事宜达成了共识,并已完成相关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但尚未签署正式协议,且该资产重组方案尚需有关部门的批准,故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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