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A:关于因融资新增担保及已有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2024-09-10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融资新增担保及已有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 A、万科 H 代
公告编号:〈万〉2024-09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满足经营需要,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科”)在银行申请
贷款,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通过提供质押、抵押或信用保证为相关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
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或其他控股子公司的银
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担保,在授权有效期内提供的新增担保总额须
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亿元,有效期为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之日止。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之同时,已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总裁对于单笔对外担
保金额低于人民币 125 亿元进行决策。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总裁已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决策同意本次担保
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新增担保事项
1、担保事项概述
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贷款 48
亿元,期限 3 年。目前已提款 26 亿元,后续公司可根据业务实际情况陆续提款。公司之控
股子公司深圳万科第五园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第五园”)提供连带责任信用保
证。
2、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深圳第五园已与工商银行就前述融资事项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相关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担保本金金额为 48 亿元,保证期限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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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已有担保进展情况
1、担保进展概述
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授信总协议,获
得人民币 57.36 亿元的授信额度。公司作为主债务人、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中联明珠文化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联明珠”)等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分别从交通银行共计贷
款人民币 57.36 亿元,期限均为 15 年,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通过将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质押
或项目资产抵押等方式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向交通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司可根据业务实际情况
进行提款,目前已提款人民币 55.78 亿元。
根据公司与交通银行的沟通,除前述的共同借款人及担保方式外,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分
别为相关贷款提供质押、抵押担保。
贷款金
序号 额(亿 担保人 担保方式
元)
(1)沈阳欣驿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欣 (1)沈阳欣驿以持有的资产提供抵
驿”) 押
(2)天津泊寓九洲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2)天津泊寓九洲以持有的资产提
“天津泊寓九洲”) 供抵押
1 14
(3)西安泽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 (3)西安泽合以持有的资产提供抵
泽合”) 押
(4)贵阳市贵万生活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4)贵万生活商业以持有的资产提
“贵万生活商业”) 供抵押
(1)宁波领申以持有的宁波万槐
(1)宁波高新区领申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
100%股权质押
2 2.87 简称“宁波领申”)
(2)宁波万槐以持有的资产提供抵
(2)宁波万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万槐”)
押
2、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沈阳欣驿等控股子公司已与交通银行就相关贷款事项分别签订质押、抵押合同,为公司
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本金金额合计 16.87 亿元,质押、抵押的担保期限为债务合同生效之日
起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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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1984 年 5 月 30 日
注册地: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 33 号万科中心
总股本:11,930,709,471 元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万科合并报表口径资产总额 15,048.50 亿元,负债总额 11,019.17
亿元,净资产 4,029.34 亿元;2023 年 1 月-12 月,营业收入 4,657.39 亿元,利润总额 298.05
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1.63 亿元。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万科合并报表口径资产总额 14,228.19 亿元,负债总额 10,377.62
亿元,净资产 3,850.57 亿元;2024 年 1 月-6 月,营业收入 1,427.79 亿元,利润总额-80.57 亿
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52 亿元。万科更多的财务信息也可查阅公司的定期报告。
被担保人为部分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了信用保证,具体可以查阅公司的定期报告以及
担保公告,此外也以所持资产为自身融资提供了抵押或质押。根据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司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有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有关担保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公司担保余额人民币 913.58 亿元,占公司 2023 年末经审计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36.43%。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其他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 912.50 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
余额人民币 1.08 亿元。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将为 961.58 亿元,占公司 2023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将为 38.34%。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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