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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 力 特:关于增补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2024-08-30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4-067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董事
李启超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
务,辞职后李启超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李启超先生的辞职报
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行,经股东单位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禹红杰先生、
段春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于2024年8
月29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提
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禹红杰先生、段春宁
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补选第
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若当选,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禹红杰、段春宁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本次补选董
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合计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附件:《禹红杰先生、段春宁先生简历》。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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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材料


附件:
                   禹红杰先生、段春宁先生简历


     禹红杰,男,汉族,1968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高级工程师。1993 年 7 月参加工作,至 1997 年 9 月先后在宁夏石嘴
山发电厂、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公司从事热控、电控维修等工作,2004
年 2 月至 2007 年 5 月担任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公司副总工程师(2006
年 11 月至 2007 年 5 月期间在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安全监察
处处长助理岗位挂职锻炼),2007 年 5 月至 2009 年 1 月先后担任国
电兴城风力发电公司党总支委员和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和副总经理,
2009 年 1 月至 2011 年 4 月担任河北邯郸热电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
理 ,2011 年 4 月至 2013 年 11 月担任国电宣威发电公司党委委员、
副总经理,2013 年 11 至 2021 年 2 月先后担任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
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公司)党委委员和副总经理、党
委书记和副总经理、总经理和党委副书记,2021 年 2 月至 2024 年 5
月先后担任国能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能石嘴山第一发电
公司)总经理和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和总经理、党委书记和董事长
兼总经理、党委书记和董事长(2022 年 8 月至 2024 年 5 月期间兼任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嘴山发电厂总经理),现任国家能
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环保监察部主任。
     截止目前,禹红杰先生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 条有关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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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材料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段春宁,男,汉族,1986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工程师。2009 年 7 月参加工作,至 2017 年 11 月先后在国电宁夏石
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国能石嘴山第一发电公司)从事集控、热控工作,
2017 年 11 月至 2023 年 1 月先后担任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
(国能石嘴山第一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副主任、市场营销部主任、
计划营销部主任,2023 年 1 月至 2024 年 7 月担任国家能源集团宁夏
电力有限公司(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与
法律事务部经营管理三级主管,现任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与法律事务部副
主任。
     截止目前,段春宁先生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 条有关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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