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 力 特: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20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4-071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2:30
2.召开地点: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钢电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田少平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0人,代表股份155,704,987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05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
人,代表股份155,322,6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79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9人,代表股份38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26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9
人,代表股份38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0%。其
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9人,代表股份382,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0%。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除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外,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
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宁夏方和圆律
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会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前述出席人员具有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主体资格。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 候 选 人 : 选 举 禹 红 杰 为 公 司 非 独 立 董 事 , 同 意 股 份
数:155,373,757 股;
1.02. 候 选 人 : 选 举 段 春 宁 为 公 司 非 独 立 董 事 , 同 意 股 份
数:155,373,229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 候 选 人 : 选 举 禹 红 杰 为 公 司 非 独 立 董 事 , 同 意 股 份
数:51,070 股;
1.02. 候 选 人 : 选 举 段 春 宁 为 公 司 非 独 立 董 事 , 同 意 股 份
数:50,542 股。
以上 2 名非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
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
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武文伽、王晓晨
3.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
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