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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山控股: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9-12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24-056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于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9:15-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
                                1
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
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
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
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赤湾六路8号赤湾总部大厦6楼第二
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的事项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为北京城建南山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上述提案1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9月
12日、2024年8月3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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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赤湾六路8号赤湾总部大厦26楼证券
事务部。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用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4
年9月26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俊雅、刘逊
    联系电话:(0755)26853551


                               3
   联系传真:(0755)26694227
   电子邮箱:nskg@xnskg.cn
   2.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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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4,投票简称:南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
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
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9:15,结束
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
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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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6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新南山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
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
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该列打
提案
                            提案名称             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关于为北京城建南山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
2.00                                               √
        保的议案
       说明:1.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
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
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
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的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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