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墨龙: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4-08-30
证券代码:002490 证券简称:ST墨龙 公告编号:2024-067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上一年度审计意见类型: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2023 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
意见。
2、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致
同”)
3、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信永中和”)。
4、变更审计机构的简要原因:在执行完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后,公司原聘任的会计
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服务年限已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国务
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连
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为符合上述规定,信永中和向公司提出辞任,公司需变
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中标单位为
致同。
5、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前后 任审计
机构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核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的规定。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担任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 1 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惠琦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注册会计师 1,364 名,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3、业务信息
致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02 亿元。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 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55 亿元;2023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3 家,审计收费 3,529.17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28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 年
末职业风险基金 815.09 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
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赵艳美,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签署新三板
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拟任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民,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拟任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冯忠军,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签署新
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
审计报告 2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
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43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及审阅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103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人民币 40 万元(含税),系按照审计机构提供审计服务所需
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及所需工作人数、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
费标准确定。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变化未超过 20%。
二、变更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审计机构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在执行完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后,信永中和作为本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为本公司
连续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已超过十年。信永中和对本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并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
任审计机构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审计机构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在执行完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后,公司原聘任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服务年
限已超过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为符合上述规定,信永中和向公司提
出辞任,公司需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有关事宜与原聘任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审计
机构对变更事宜无异议,且截至目前,不存在需要提请股东注意的与变更审计机构相关
的其他事项。前后任审计机构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
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变更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审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提议启动选聘新任年度审计机构相关工作,并参与整个选聘
过程,在相关选聘工作中,公司采用邀请招标的选聘方式以保障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
行,并通过公司官网等公开渠道发布选聘文件,选聘文件包含了选聘基本信息、评价要
素、具体评分标准等内容;审核委员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评选
要素和评分标准等进行监督和审核,并对参选会计师事务所就其资质条件、执业 记录、
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
聘用条件,结合审计费用报价、独立性及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和评价,确
认其是否与公司业务独立、人员独立,相关审计人员是否具备必要的资质,是否能够恪
尽职守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是否能够较好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服务工
作等;经评选,审核委员会认为致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拥有良好的
诚信记录,能够在执业中保持独立性,满足公司外部审计工作要求。
审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致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等应有的执业资质,在
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
的要求。因此,同意聘任致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
致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143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及审阅服务费用为人民
币 103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40 万元(含税)。
3、监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的理由充分、恰当,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致同
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
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致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4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审核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