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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岩大地:关于为子公司代开保函的公告2024-07-19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4-064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代开保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子公司代开保函的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为子公司代开保函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有效节省财务费用、降低资金风险,
促进子公司整体发展,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为子公司代为开具保函,累计总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本次代开保函额度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 年有效。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业务办理的及时性,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公司代子公司开具保函业务具有担保性质,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
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中岩大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立建
    注册资本:4126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企业服务中心 1 号-6429 号
    成立日期:2021 年 02 月 01 日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项
目管理;出租商业用房;物业管理;建筑物外墙清洁服务;家政服务;绿植租摆;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1
技术服务;软件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
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机械设备租赁;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
性体育项目除外);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服装鞋帽、日用品、五金交电、家
用电器、电子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械设备、汽车配件、金属制品、家
具、文化用品、安防产品、仪器仪表、机械设备、消防器材;工程勘察;工程设
计;电力供应;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电
力供应、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控股。
    经核查,北京中岩大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2024 年 03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939.52                         545.32

负债总额                                        37.45                         103.41

资产净额                                       902.07                         441.91

营业收入                                         9.19                         101.91

利润总额                                       -39.85                         -58.09

净利润                                         -39.85                         -58.09


    三、保函的主要内容

    因投标或合同需要,子公司需向业主、客户或供应商等开立投标保函、预付
款保函、履约保函、质量保函、应付保函等。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签署《开立担保函合同》。约定在
合同有效期内,公司可使用合同项下额度申请开立以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为被担保
人的担保函,公司承担该类担保函项下担保函的全部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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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为子公司代开保函是为了满足子公司业务经营需求,有利于节约财务费
用,加强公司整体资金管理。本次担保对象为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
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监控跟踪保函开立及到
期情况,控制可能的风险。我们认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同意本次为子公司代开保函事项。

    五、累计代开保函金额、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62.05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3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
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开立担保函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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