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都:董事会决议公告2024-08-17
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24-054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已经于 2024 年 8 月 6 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2. 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上午 9 点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 20 号
嘉联支付大厦 11 楼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1101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
3.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 8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人数 8 人。
4.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刘祥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李喆芳女士、监事
张金燕女士、田丽满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5.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等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
号:2024-051)和《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
编号:2024-052)。
(二) 《关于修订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新修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期间规
定有所变化,为了更好地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对《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可行权日期安排的部分内容进行相应修订,其他
内容不变。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深圳市新国都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 ……
六、行权安排 六、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
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 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
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 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
超过 36 个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超过 36 个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 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
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 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
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
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 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
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 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
起算; 起算;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
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
法披露之日; 法披露之日;
(四)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 (四)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其他期间。 的其他期间。
…… ……
第六章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第六章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限售期 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限售期
…… ……
四、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四、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
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 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
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 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
间内不得行权: 间内不得行权: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
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 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
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 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
起算; 起算;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
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
法披露之日; 法披露之日;
(四)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 (四)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其他期间。 的其他期间。
…… ……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石晓冬、韦余
红、孙彤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和《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摘要》。
(三)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修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期间规定有所变化。为确保内部规范治理,
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中关于股
份变动等相关部分进行相应修订,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制度》。
(四) 《关于修订<现金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章制度,对公
司《现金分红管理制度》相应内容表述进行修订并改为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五)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历年利润分配情况以及 2024 年资金安排
计划和发展规划,在兼顾公司发展、未来投资计划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
事会拟定 2024 年度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人民币(含税),在实
施权益分派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应当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
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3)。
(六) 《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将本次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提
交审议。关于召开本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具体时间,公司董事会将另行通知。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条款修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