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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国都: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4-08-17  

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24-053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结合公司 2024 年
半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为深入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
意见》(国发〔2024〕10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
战略规划等因素,同时兼顾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基于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
提,董事会拟定如下利润分配预案:
   1、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8,740,509.48
元,母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18,085,272.4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24年
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1,629,351,613.26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
为222,021,386.89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
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222,021,386.89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预案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8月15日总股本560,301,923股测算,合
计派发现金红利112,060,384.60元。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由
公司董事会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成长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
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利益,与
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
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董事
会提议的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情况,兼顾了股东利益,
与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相适应,符合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
配的相关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其他说明


    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
情人进行登记并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4、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