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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大智能: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4-10-01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科大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智能”或“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
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7 号文核准,公司向 11 名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6,480,144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
格为 11.0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580.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
行费用人民币 1,009.43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1,570.57 万元。该
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188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
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
序号                 项目名称                                     已投入使用金额
                                                    资总额
         新 型 电力 系统 智能 终端 产业 基 地
 1                                                    26,064.35             0.00
         项目
                                          1
       一 二 次融 合智 能成 套设 备产 业 化
 2                                               1,895.65          1,895.65
       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8,000.00
 4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5,610.57         15,610.57
                  合计                          61,570.57         35,506.22

     (二)拟变更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拟变更新型电力系统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该项目尚未投入使用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实施主体由公
司原拟在合肥市肥西经开区新设的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公司直接实施,实施地点由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经开区创新大道与平天铺路交口西南角变更为公司所在地上
海市松江区泗砖路 777 号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科大智能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智能电气”)所在地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5111 号,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由 26,064.35 万元(不包括理财收益和利息)变更为 12,000 万元,同时将剩余募
集资金及累计理财收益和利息合计 15,244.11 万元(其中 14,064.35 万元为原项目
承诺投入使用资金,1,179.76 万元为理财收益及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
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就新型电力系统智能终端产业化项目开设专户对变更后
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管,并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变更募投项目的原因

     公司原计划在安徽省合肥市肥西经开区创新大道与平天铺路交口西南角新
购置地块(占地面积 168 亩)用于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鉴
于 2024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对各地的税收优惠和财政奖
补做出了明确规定,该政策对公司原计划通过新购入地块投资建设新型电力系统
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产生较大影响。因政策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对项
目投入成本、收益及可行性再次进行审慎分析后,公司拟放弃购置新地块和新建
厂房而利用公司子公司现有厂房继续实施新型电力系统智能终端产业化项目,该
项目总投资减少从而募集资金投入相应减少,项目实施地点由合肥调整为上海及
合肥两地,实施主体由原拟在合肥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公司直接实施。



                                        2
    因公司不再新购入土地和新建厂房而使用公司子公司现有厂房实施,公司对
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减少为 12,000 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并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的发展提供资
金支持,公司拟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累计理财收益和利息合计 15,244.11 万
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变更后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型电力系统智能终端产业化项目

    2、实施主体: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实施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泗砖路777号、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111号。

    4、项目内容:新型电力系统智能终端产业化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5,283.44平
方米,其中利用位于上海市公司全资子公司科大智能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现有厂
房建筑面积10,483.44平方米,利用位于合肥市公司全资子公司科大智能电气技术
有限公司厂房建筑面积4,80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将主要用于新型电力系统智
能终端相关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制造。

    5、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5,818.55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估算投资(万元)
       1        建设投资                                     12,043.52
      1.1       其中:建筑工程费                              2,196.52
      1.2              设备购置费                             6,347.00
      1.3              研发费用                               3,000.00
      1.4              其他费用                                  500.00
       2        铺底流动资金                                  3,775.03
                  合     计                                  15,818.55

    6、项目资金来源: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自筹资金3,818.55万元。

    7、项目建设周期:2年。

    (二)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新型电力系统智能终端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及

                                     3
核心竞争力,进而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和盈利水平。项目建设期为 2 年,经初步
测算,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 60,400.00 万元(不含税),利润总额
7,033.95 万元。

    四、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并将剩余募集资
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政策变化后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项目投资
效益做出的审慎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和资源配置,同时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及业务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已经2024年9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政策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同意变更新型电力系统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
实施主体由公司原拟在合肥市肥西经开区新设的全资子公司变更为科大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安徽省合肥市肥西经开区创新大道与平天铺路交口
西南角变更为上海市松江区泗砖路777号及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111号,使用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26,064.35万元(不包括理财收益和利息)变更为12,000万元,
同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累计理财收益和利息合计15,244.11万元(其中14,064.35
万元为原项目承诺投入使用资金,1,179.76万元为理财收益及利息,最终金额以
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

                                    4
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是基于政策变化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充分考虑到项目实施效益,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支持公司
日常经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资金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
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一致同
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
点及投资金额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政策变
化及公司实际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
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
的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
投资金额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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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
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葛自哲              王   凯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