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实科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7-11
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13,691,15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0,979,190.43 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
一致。公司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13,691,155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5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15000 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7 月 18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7 月 1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7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 39 号院 1 号楼 11 层。
咨询联系人:黄子健 司晓薇
咨询电话:010-62670506
传真电话:010-62670508
七、备查文件
1.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