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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达安:关于广东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所涉问题的整改报告2024-08-30  

  证券代码:300635            证券简称:中达安        公告编号:2024-062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所涉问题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达安”)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中达安股份有限
公司、张萌、吴君晔、陈天宝、杨萍、张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
125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公司收到上述《警示函》后,公司董事会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对《警示函》
中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查找问题原因,并制定了整改方案并逐
项落实,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警示函提及问题及公司实施的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一)财务核算不准确
    问题描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顺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顺
水)计算坏账准备有误,2022 年多计提坏账准备 322.32 万元,2023 年少计提坏
账准备 267.74 万元,中达安持有广东顺水 67%的股权,导致中达安披露的 2022 年
年报少确认归母净利润 183.56 万元、2023 年年报多确认归母净利润 152.48 万元,
分别占当期披露的归母净利润的 1.02%、36.69%。以上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下同) 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整改措施:
    1、公司自查发现相关财务数据存在错报迹象后,要求控股子公司广东顺水进
行了全面复核,同时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确认,公司对《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确认,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披露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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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期报告的更正事项。
    2、加强对子公司各业务环节的监督审计,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日常复核工 作,
并加强合规风控部对公司及子公司财务核算情况的检查审计力度,确 保相关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3、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规范化的业务流程、企业会计准则及与财务核 算、
账务处理相关的法规规范,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及合规意识,从而不断提
升公司整体的财务核算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整改部门:财务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后续严格按相关准则及规定规范执行
    (二)信息披露不准确
    问题描述:
    1、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2024 年 1 月 30 日,中达安披露《2023 年度业绩预
告》,预计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实现归母净利润为盈利 750 万元至 1,100
万元;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130 万元至-250 万元。4 月 23 日,中达安披露了
《2023 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4 月 29 日,中达安披露了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公司经审计归母净利润为 415.64 万元,扣非净利润为-621.41 万元。公司
业绩预告与实际情况差异较大,信息披露不准确。以上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2、未按规定审议及披露关联交易。2023 年度,中达安接受关联方提供服务的
交易金额 1,102.59 万元未及时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以上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整改措施:
    1、公司在 2024 年 1 月 30 日披露业绩预告时,公司参股公司北京燕山玉龙石
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山玉龙”)2023 年年报审定数与未审报表的
差异及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两项调整事项均无明显迹象, 未被列入业
绩预告测算范围内。随着燕山玉龙的审计数据及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两
项事项明确,基于谨慎性原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及时对公司 2023 年度业绩预告进行了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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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自查发现未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后,在审议 2024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时已及时分类别审议相应的额度,并进行了补充披露。具体内容详
见《2023 年年度报告》和《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9)。
    3、公司及相关人员深刻吸取教训,公司将从制度建设、财务监督与内控检查、
信息沟通等角度提升财务管理水平。针对未确定事项,加强与相关单位或部门的沟
通,充分获取信息以准确反映业务实质,提高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后续公
司加强财务部门内部管理,提高业务水平、提高沟通效率加强与各相关方的沟通,
在工作中及时就重要会计事项做出预判、安排和部署,严格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进
行会计处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制定处理方案,争取尽快消除不确定因素,以防
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4、公司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吸取教训,增强规范运作意
识、提高管控水平,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明确各部门、各子公司对关联方交易识别、认定、按照时限要求履行申报职
责,使公司关联交易能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决策,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同时加强
公司管理层、相关业务部门、关键岗位业务人员对关联交易相关法规、管理制度、
审批流程的学习培训,强化关键人员、关键岗位的规范意识,确保内控制度得以有
效执行。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整改部门:财务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后续严格按相关准则及规定规范执行
    二、整改情况总结
    针对《警示函》指出的问题,公司根据《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及《年报
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启动了内部问责机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内部批
评教育,并要求其切实加强对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学习,相关责任人进
行了深刻的检讨与反省,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本次现场检查对于公司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管理、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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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经过全面梳理与自查,公司深刻
认识到了在财务核算、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后续公司将加强管理层
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财务核算,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提高规范运作水平、认真持续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体系,并强化监督执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
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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