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电: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4-10-25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山联合
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联合光电”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 12 月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对联合光电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
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关于同意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26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39,223,781股,发行价格为12.11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474,999,987.91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845,142.24元( 不含增值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7,154,845.67元。2021年12月14日认购资金验资完
成后,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扣
除相关费用后向公司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
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2月15日出具了( 中山
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XYZH/2021SZAA20355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入募集资金金额
新型显示和智能穿戴
1 49,586.00 40,000.00 39,215.48
产品智造项目
2 偿还银行贷款 7,500.00 7,500.00 7,500.00
合计 57,086.00 47,500.00 46,715.48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
中的“新型显示和智能穿戴产品智造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仍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
投资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及中山联合光
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显示技术”)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募集资金充
足的流动性,显示技术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
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
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保本
型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闲置
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由财务
负责人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
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
高并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
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项目
进行全面检查。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显示技术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
常开展,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同时公司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
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建
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显示技术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
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由财务负责人办理具体相关
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子公
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
原则,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全资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2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显示技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
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风险
控制措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联
合光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
杨兆曦 高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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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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