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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电股份: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4-08-15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半年度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的要求,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股份”或
“公司”)通过查验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工财务”)
的《营业执照》与《金融许可证》等资料,并审阅了兵工财务的财务
报告,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
下: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创建于 1997 年 6 月 4 日,其前身是北方
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1 年 11 月更名为兵器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2005 年办理了增资扩股及变更营业范围等事项,2011 年再次办
理了增资扩股事项,2011 年底更名为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现营业
执照号为 110000006278010,2020 年再次进行了增资扩股,兵工财务
注册资本扩到 634,000 万元。
    2011 年 12 月 20 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银监局批准
换发了新的《金融许可证》。2016 年 3 月 14 日更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110000100026734U。
    兵工财务注册资本为 634,000 万元,目前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如
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占比(%)
                                           (万元)
1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94,600.00     46.466
2      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60,000     9.464
3      北京北方车辆集团有限公司               35,600     5.615
4      北方信息控制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34,000     5.363
5      兵器工业机关服务中心                   22,000     3.470
                               1
6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20,000     3.155
7     西安现代控制技术研究所                 18,000     2.839
8     中国北方化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17,400     2.744
9     北方自动控制技术研究所                 16,000     2.524
10    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                     16,000     2.524
11    晋西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4,100     2.224
12    西安电子工程研究所                     12,600     1.987
13    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2,000     1.893
14    北方夜视科技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12,000     1.893
15    西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2,000     1.893
16    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                     10,000     1.577
17    北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9,500     1.498
18    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                    9,200     1.451
     兵工财务法定代表人为王世新。
     兵工财务经营范围为:(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
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
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
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
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九)从
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兵工财务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兵工财务建立内部控制的目标
     1、确保国家法律规定和兵工财务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确保兵工财务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
     3、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4、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完整。
     (二)兵工财务建立内部控制应当贯彻全面、审慎、有效、独立
的原则
     1、内部控制应当渗透兵工财务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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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并由全体人员参与,任何决策或操作均应当
有案可查。
   2、内部控制应当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兵工财务的经
营管理,尤其是开办新的业务,应当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3、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
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4、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
部门,并有直接向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的渠道。
   三、兵工财务的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兵工财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兵工财务已按照
《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且对董事
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
任进行了明确规定,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
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兵工财务组织架构设置情况如下




   兵工财务将把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
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素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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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员工风险防范意识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稽核、培养教育、
考核激励等各项制度,全面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兵工财务编制了《内部控制指引》并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
立了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并通过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
作规程对兵工财务及所属各部门机构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
督。各部门、机构也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
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
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
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兵工财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
定了《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结算存款收付实施细则》《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币存款管理办
法》《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同业拆借管理规定》等业务管理办法及操
作流程,有效控制了资金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兵工财务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
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进行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执行资金计划
管理,风险控制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兵工财务资金
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兵工财务严格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
法权益。
    (3)在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兵工
财务开设结算账户,通过互联网传输路径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
算的安全、快捷。
    每日营业终了,结算业务部通过兵工财务信息管理平台将业务数
据传递至财务会计部。财务会计部及时记账,不相容独立复核,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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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将资金核算纳入到兵工财务
整体财务核算当中。
    为降低风险,兵工财务将支票、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
交予不同人员分管,并禁止将财务章带出单位使用。
    (4)兵工财务同业拆借业务不存在资金安全性风险,实际操作程
序较好。
    2.信贷业务控制
    制定了《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授信业务管理办法》,并根据各类
贷款的不同特点制定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鉴证贷款、银
团贷款、项目贷款、委托贷款、票据贴现等各类具体贷款业务的实施
细则。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
    (1)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办法
    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实
的责任;贷款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
客户经理负责贷款的检查和清收,承担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
    兵工财务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实行客户经理、客服
部门经理、客服主管副总经理、信贷经理、信贷业务部经理、审贷委
员会或审贷委员会授权流程进行贷款的审批。客户经理调查和信贷经
理审查后提出初步建议,客服部门经理、客服主管副总经理、信贷业
务部经理对提供的情况进行核实、评定,提出贷款意见,按规定权限
报主管副总经理或审贷委员会审议批准。
    为完善兵工财务审贷分离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经董事会批准同
意,设立审贷委员会,制定《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审贷委员会管理
办法》,根据上述制度审议表决贷款的发放。信贷业务部审核通过的贷
款申请,由风险控制与法律事务部对报审事项出具审查意见,并有权
要求呈报部门对提交材料按上述规定进行补正。由审贷会主任决定列
入审贷会审议的业务或者事项,审贷会成员对所议事项采取明确发表
意见和多数同意通过的原则集体做出决策。
    (2)贷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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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经理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息情况、逾期贷款和展
期贷款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行贷后检查。兵
工财务根据《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和《兵
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的规定,定期对贷
款资产进行风险分类,按贷款损失的程度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3.证券投资业务控制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兵工财务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对外证券
投资。为确保规范实施有价证券投资业务,制定了《兵工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制度》,为保证证券投资科学、高效、有序和
安全的运行,防范证券投资风险提供了制度的保证。
    (1)目前兵工财务投资项目的选择限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地
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AAA 级企业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固定收益
类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等监管机构认可的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
       (2)根据分级授权原则,固定收益投资业务建立分级授权管理制
度,自上而下、按业务品种及规模等级实行授权审批制度,有力地降
低了投资的风险并避免了未经授权的投资行为。
       (3)金融市场部根据投资品种特点建立止损机制,编制反映投资
业务开展情况的统计报表,并定期上报给兵工财务公司领导、投委会
委员以及风险控制与法律事务部门等。并密切跟踪市场环境变化,及
时调整投资策略,将投资资产净值及时上报公司领导等,制定相应计
划。
    4.内部稽核控制
    兵工财务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
部门-审计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兵工财务经济活
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审计部设立专职经理一名,负责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审计部针对兵工财务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
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
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
提出了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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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信息系统控制
    兵工财务成立之初便利用有效的信息系统管理各业务环节,并于
2001 年改造信息系统,使用丰富汇理信息系统,该系统主要包括兵工
财务网上资金结算业务系统、财务系统。
    2009 年兵工财务更换应用软件,由北京中联云达信息系统服务有
限公司开发兵工财务信息管理平台,并由其提供后续服务支持。具体
业务由操作人员按兵工财务所设业务部门划分,各司其职。
    信息管理平台按业务模块分装在各业务部门,按兵工财务相关规
定授予操作人员管辖业务范围内所享有的操作权限。电脑系统运转正
常,信息管理平台兼容较好。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兵工财务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在资金管理
方面较好的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
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在投资方面制定了
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较好的控制投资风险;在信息系统方面近
几年加强了信息化建设,从而提高了管理运作的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四、兵工财务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兵工财务银行存款 3,072,300.90 万元,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92,865.20 万元;2024 年上半年兵工财务实现利
息收入 136,111.09 万元,实现经营利润 44,015.00 万元,实现税后净
利润 34,044.73 万元。兵工财务业务取得了较好的发展同时与合作银
行密切配合,增强了互信度。
    (二)管理情况
    兵工财务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
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
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三)监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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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
三十四条的规定,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等监管指标均符合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10.5%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操作风险加权资产)=1,562,079.28÷(7,007,129.31+6,899.40+206,
581.96)=21.63%,资本充足率高于 10.5%。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 25%
    流 动 性 比 例 =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3,323,098.40 万 元
/5,536,442.96 万元=60.02%,流动性比例高于 25%。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 80%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为 5,538,736.68 万
元;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 80%=(存款余额 7,898,633.48 万元+
实收资本 634,000.00 万元)*80%=6,826,106.78 万元。贷款余额低于
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 80%。
    4.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集团外负债总额为 0 万元,资
本净额 1,562,079.28 万元,集团外负债总额不超过资本净额。
    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 15%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票据承兑余额为 95,394.78 万
元,资产总额的 15%=资产总额 9,447,996.04 万元*15%=1,417,199.41
万元;票据承兑余额不超过资产总额的 15%。
    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 3 倍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票据承兑余额为 95,394.78 万
元 ; 存 放 同 业 余 额 的 3 倍 = 存 放 同 业 余 额 3,072,741.63 万 元
*3=9,218,224.89 万元。票据承兑余额不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 3 倍。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票据承兑 95,394.78 万元+商业承兑汇票
转贴现 0 万元=95,394.78 万元;资本净额 1,562,079.28 万元;票据
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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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 10%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 1,501.47
万元,存款总额的 10%=7,898,633.48 万元*10%=789,863.35 万元。承
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超过存款总额的 10%。
    9.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 70%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投资总额 399,784.95 万元,
资本净额的 70%=1,562,079.28 万元*70%=1,093,455.50 万元。投资总
额不高于资本净额的 70%。
    10.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 20%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固定资产净额为 996.65 万元,
资本净额的 20%=1,562,079.28 万元*20%=312,415.86 万元。固定资产
净额不高于资本净额的 20%。
    五、公司在兵工财务存贷款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兵工财务期末存款余额为 5.18 亿
元,2024 年上半年未发生向兵工财务贷款。公司制订了《在兵工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款应急处置预案》《在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
联存款资金风险控制制度》,保证公司在兵工财务的存款资金安全,有
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
    六、风险评估意见
    综上所述,兵工财务 2024 年半年度严格按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
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 2022 年第 6 号)规定经营,经营业绩
良好,截止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资金、信贷、投
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管理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于财务
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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