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股份: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2024-08-15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
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独立董事本着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拟提交第七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
报告的议案》
通过审阅《关于 2024 年半年度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
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该报告充分反映了兵工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工财务”)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
和风险管理状况,公司 2024 年上半年与兵工财务之间发生的关联存
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我们认为该报告是客观、公正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获得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陈友春 雷亚萍 李 彬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