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现行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现 将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0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310,900 股,发行价格为 4.8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1,892,3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9,550,310.90 元,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922,342,009.1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存入公司指定的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017 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 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710.19 万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公司累计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87,125.86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 12,834.89 万元, 其中专项账户期末余额 472.93 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累计投资收益及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尚未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本金 9,000 万元;作为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3,361.96 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 的累计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募集资金累 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明细 金额(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95,189.23 减:支付的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 850.00 2017 年 2 月 24 日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94,339.23 1 明细 金额(万元) 减: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 2,105.03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92,234.20 减: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1,092.05 减: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73,925.60 减:累计支付的手续费 3.17 加:累计理财收益/存款利息收入 5,621.51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12,834.89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7 年 3 月 2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责任公司(简称申万宏源)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并入 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及申万宏源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 鞍山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及申万宏源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 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9,472.93 万元,其中专项账 户期末余额 472.93 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累计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 存款利息);尚未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本金 9,000 万元(详见三、(二))。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及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期末金额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备注 (万元)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 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 1 50131000587411850 472.93 注1 公司 路支行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 中国民生银行马鞍山 2 608505057 已注销 注2 公司 江东大道支行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3 15380875955580 已注销 注3 公司 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注 1: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公司在上海农商银 行营业部开立的一般户及募集专户作同步迁移,迁移后开户地址、账户名称、账号均保持不变;同时,根 据公司、申万宏源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于 2017 年 3 月 2 日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承接上述协议约定的、原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对募集资金专户的 监管责任。 注 2:该账户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注销。 注 3:该账户原为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专用账户,因募投项目变更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注销。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申万宏源 2 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2017 年 7 月 5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 山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秦皇岛文化路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 年 8 月 18 日,公司、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及申万宏源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西路支行签订了《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 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余额为 3,361.96 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累计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 存款利息),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期末余额 序号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备注 (万元) 汉中市国中自来水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2606050229022152357 已注销 注1 有限公司 汉中中山街支行 汉中市石门供水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2606050229022152481 已注销 注2 限公司 汉中中山街支行 荣县国中水务有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11050171520000000481 已注销 注3 公司 北京百子湾路支行 南江县国中家源水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11050171520000000482 已注销 注4 务有限公司 北京百子湾路支行 国中(秦皇岛)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13050163860800000520 30.92 水处理有限公司 秦皇岛文化路支行 南江县国中家源水 6 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 50131000817007507 310.39 注5 务有限公司 牙克石市国中水务 7 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 50131000616915075 3,020.65 有限公司 合 计 3,361.96 注 1:该账户因募投项目变更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注销。 注 2:该账户因募投项目变更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注销。 注 3:该账户因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注销。注销时账户无结余资金。 注 4:该账户因募投项目原承诺投资额已使用完毕,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注销。注销时账户余额 0.9 元 已转至项目实施主体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基本账户。 注 5:鉴于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投向,用 于“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以补充其资金缺口,公司下属公司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7 日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西路支行开设此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3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 年半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收益 实际收益或 委托理财 委托理财 委托理财 资金 报酬确 年化 公司名称 受托人 委托理财类型 或损失 损失 实际收回情况 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来源 定方式 收益率 (含税) (不含税) 公司结构性存款 2024 年第 035 期(鑫 上海农商行银行 2024 年 2 2024 年 3 闲置募 保本浮 国中水务 和系列),产品编: 9,000 2.23% 19.80 18.67 已赎回 延安西路支行 月 8 日 月 15 日 集资金 动收益 AA0304240208002(3 6 天) 公司结构性存款 2024 年第 150 期(鑫 上海农商行银行 2024 年 6 2024 年 7 闲置募 保本浮 国中水务 和系列)产品编 9,000 - - - 未到期(注) 延安西路支行 月 21 日 月 26 日 集资金 动收益 号 :AA030424062100 2(35 天) 合计 19.80 18.67 注: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 2024 年第 150 期(鑫和系列)已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到期赎回,收回本金 9,000 万元 收到产品收益(含税)18.12 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54。 公司于 2020 年收到汉中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汉中市政府回购国中水务公司 汉中自来水项目整体资产的函》(汉市城管函(2020)1 号),汉中市政府决定整 体回购公司在汉中的自来水项目全部资产,汉中市政府授权汉中市城市管理局函 商公司,安排回购事宜。鉴于上述政府回购原因,公司终止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 造项目,将该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实际补充 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9,896.86 万元,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 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未向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截至募投项目终止时点,本项目累计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13,193.47 万元。 (二)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剩余资金转投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51。 “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原计划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8,001.75 万 元。因部分污水处理场站的建设选址原因导致建设成本大幅上升,原计划的 8,001.75 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鉴于“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剩 4 余较多募集资金,且近期当地政府亦无快速推进的计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使募集资金的投入早日产生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牙克石 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 6,736 万元转投入到“南江污水处理 工程新建项目”以填补其资金缺口,推进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的顺利实施。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为原募投项目之间的资金变更,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项目累计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14,448.54 万元,未使 用募集资金 310.39 万元(存储于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含利息收入)。 (三)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及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终止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 相应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46。 鉴于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和房地产政策调控的变化,原计划投资“管理中心建 设项目”和“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的整体落实条件发生变化,且公司处于整 体转型期,上述两个项目无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公司终止上述两个项目。公司将 项目终止后相应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10,102.24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公 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募集专户用于专项存储创新研究平台 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此募集资金专户含结息收入 102.24 万元一并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本募集专户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5,102.24 万元),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 业务发展。 截至募投项目终止时点,“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和“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 资金未使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0 日 5 附表 1: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5,189.2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10.1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0,497.8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7,125.8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2.04%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是否 项目可行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1-6 月投入 投入进度 预定可使 1-6 月实 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投资总额 总额(注) 金额 (%)(4)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预计 生重大变 分变更) (1) (2) 金额的差额 =(2)/(1) 期 效益 化 (3)=(2)-(1) 秦皇岛污水处理工程升级改 2019 年 5 — 17,914.10 17,914.10 17,914.10 0.04 16,888.53 -1,025.57 94.28 — — 否 造项目 月 13 日 彰武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 3,741.39 3,741.39 3,741.39 - 185.21 -3,556.18 4.95 — — — 否 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 是 22,835.00 12,938.14 12,938.14 - 13,193.47 255.33 101.97 — — — 是 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 是 10,436.00 3,700.00 3,700.00 - 999.23 -2,700.77 27.01 — — — 是 2019 年 9 荣县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 2,261.01 2,261.01 2,261.01 - 2,261.03 0.02 100.00 — — 否 月 20 日 2021 年 8 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是 8,001.75 14,737.75 14,737.75 710.11 14,448.54 -289.21 98.04 — — 否 月 19 日 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是 5,000.00 - - - - — — — 是 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 是 5,000.00 - - - - — — — 是 补充流动资金 是 20,000.00 39,046.84 39,046.84 0.04 39,149.85 103.01 100.26 — — — 否 合计 95,189.25 94,339.23 94,339.23 710.19 87,125.86 -7,213.37 — — — — — 6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 1.彰武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因项目所在地招商情况无法满足项目运营需求,现正与当地政府协商投资规模及水费单价调整事宜。 募投项目) 2.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继续投入预计无法实现预期效益。 1.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 2020 年收到汉中市城市管理局《关 于汉中市政府回购国中水务公司汉中自来水项目整体资产的函》(汉市城管函(2020)1 号),汉中市政府决定整体回购公司在汉中的自来水项目全部资产,汉 中市政府授权汉中市城市管理局函商公司,安排回购事宜。鉴于上述政府回购原因,项目无法继续实施,公司决定终止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将该项目 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9,896.86 万元,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2.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 2012 年公司与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签订《牙克石兴安新城给排水项目投资建设-回购(BT)合同》及补充协议,至 2014 年由于项目设计变更编制工程调整概算, 项目投资估算在原计划投资 9,693 万元基础上预计增加投资 10,436 万元,因此公司与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签订《牙克石兴安新城给排水项目投资建设-回购(BT) 合同之补充协议(二)》(简称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二约定“由于项目设计变更后,回购人根据《BT 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包括本协议)回购的工程为未 完工工程,《BT 合同》中关于完工、完工延误(特别是第 11 条)、验收(特别是第 13 条)、移交(特别是第 14 条)等相关约定不再适用。回购人回购的未完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工工程仍交由投资人根据另行签署的 BOT 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继续投资、建设及运营。”、“由于本项目概算投资总额较《BT 合同补充协议(一)》中约定的 情况说明 概算总额 9693 万元(下称原合同概算总额)大幅增加,双方同意原合同概算总额部分投资人仍按照《BT 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投资,原合同概算总额与本 协议第 1 条中项目总概算的差额部分(其中兴安新城自来水厂概算差额 4605 万元、污水处理工程概算差额 5831 万元,合计 10436 万元),投资人以 BOT 形式投 资、建设及运营。增加投资部分,如甲方有能力偿还仍执行 BT 协议。”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牙克石市城市规划“至 2018 年新区将迁入 12 万人口”为依 据形成,预测届时新区自来水用水量将达到 29,919 立方米/天、污水处理量将达到 20,000 立方米/天。公司原拟按上述预测数据设计、建设自来水厂及污水处理 厂,形成配套规模。但依据目前已部分投入运营(水泵站)、供应范围覆盖全部新区的自来水厂统计数据,新区自来水用水量实际仅达 3,000 立方米/天,与可 行性研究报告的预测水量相差巨大,不能满足运营需求,自来水厂及污水处理厂如按原建设规模执行 BOT 模式将造成严重亏损。上述情况导致牙克石给排水工 程续建项目的可行性发生变化。 3.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及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应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和房地产政策调控 的变化,原计划投资“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和“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的整体落实条件发生变化,且公司处于整体转型期,上述两个项目无继续实施的必要性, 公司决定终止上述两个项目。将项目终止后相应募集资金人民币合计 10,102.24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于 2017 年 及置换情况 累计完成以募集资金 110,920,473.74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不适用 动资金情况 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计划使用不超过 3.6 亿元(含 3.6 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适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限内,以上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 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计划使用不超过 1.37 亿元(含 1.37 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适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7 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限内,以上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内 行使投资决策权。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计划使用不超过 1 亿元(含 1 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适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限内,以上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内 行使投资决策权。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子/孙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计划使用不超过 1 亿元(含 1 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拟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限内,以上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内和上 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获得收益 19.80 万元(含税收益)。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 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 不适用 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调整后投资总额 94,339.23 万元为本次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其中包含应支付的发行费用(中介机构费及信息披露费)2,105.03 万元。即公司投入的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中包 含实际支付的发行费用(中介机构费及信息披露费)2,105.03 万元。 8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 元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计划 变更后的项目 本年度实际 实际累计投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资金额 可行性是否发 投入金额 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计效益 资金总额 (1) 生重大变化 南江污水处理工程 牙克石给排水工程 14,737.75 14,737.75 710.11 14,448.54 98.04 2021 年 8 月 19 日 — — 不适用 新建项目 续建项目 石门供水工程升级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2,938.14 12,938.14 - 13,193.47 101.97 — — — 不适用 改造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 5,000.00 100.00 — — — 不适用 创新研究平台建设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 5,102.24 102.04 — — — 不适用 项目(注) 合计 37,675.89 37,675.89 710.11 37,744.25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详见报告正文“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分具体募投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 不适用 投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说明 注: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结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金额 102.24 万元。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