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英大:国网英大“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2024-08-28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
制度的意见》《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落实“两
个一以贯之”要求,进一步加强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
重一大”决策管理,厘清决策权限,规范决策流程,强化执行监督,实现公司安
全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
额度资金运作的事项。“三重一大”决策应当坚持集体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
法决策的原则,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和力量,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
决策风险,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第三条 “三重一大”事项按照《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共国网英
大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工作规则》《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国网
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规则》
等公司治理制度明确的职责权限决策。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
第二章 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
第五条 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规
定,应当由公司党委和其他法人治理主体集体决定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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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公司党委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
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等事项。
第七条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公司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等产
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事项。
第八条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公司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
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事项。
第九条 “三重一大”决策具体事项按照公司治理基本制度,以及相关管理制
度执行。
第三章 “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权限
第十条 党委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具有法定地位,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
实的领导作用,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履行决定或者把关定向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
决策部署和国家发展战略,依照规定决定党的建设等方面的“三重一大”事项。
第十一条 股东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主体。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经
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按照职权和规定程序作出决定,或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按程序报股东会决定。
第十二条 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执行公
司党委会议、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以总经理办公会议形式决策董事会授
权事项。
第四章 “三重一大”事项的基本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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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 三重一大”事项应当以会议形式作出集体决策,不得以个
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作出决策。
第十四条 “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集体决策前应当深入调查研究、科学论证,
会前充分酝酿,按规定开展合法合规审核与风险评估,广泛吸收各方面意见。
第十五条 决策事项应当提前告知所有参与决策人员,并提供相关材料,必
要时可事先听取反馈意见。重要人事任免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并事先征求纪检
监察部门的意见。重大投资和有关重大项目,应当事先充分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
决策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应当经过总法律顾问审核,切实防范法律风险。涉及
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过职工大会审议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
和建议。
第十六条 决策会议应当严格遵守集体研究讨论要求,符合规定人数方可召
开。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并发表意见,会议主持人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会议决
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研究决定。若存在严重分歧,一般应当推迟作出决定。
第十七条 党委前置研究讨论时重点研判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党的理论和路
线方针政策,是否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是否有利于促进公
司高质量发展、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否有利于维护社
会公众利益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董事会会议前应当就前置研究讨论形成的意见
进行充分沟通。如对建议方案出现重大分歧,一般应当暂缓上会。
第十八条 董事会审议时重点研判决策事项的合法合规性、与股东要求的一致
性、与公司发展战略的契合性、风险与收益的综合平衡性等。进入董事会的党委
委员和其他党员要按党委形成的意见发表意见。
第十九条 决策会议应由专人负责记录。对会议决定的事项、过程、参与人
及其意见、结论等内容,应当完整、详细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并存档备查。会
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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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对缓议或者表决未通过的建议方案,应当加强分析研究和沟通协
调,按程序调整完善。对建议方案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再次研究讨论。
第二十一条 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临时决定人应当对决
策情况负责,事后及时报告,按规定程序予以追认。
第二十二条 按照规定应当报政府主管部门、股东会等批准或备案的事项,决
策作出后,应当及时报送审批或备案。
第二十三条 “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与领导干部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
或存在影响公正决策的其他情形时,有关领导干部应当回避。、
第五章 “三重一大”决策的执行
第二十四条 “三重一大”决策一经作出应当严格执行。公司领导按照分工
组织落实,并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参与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
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反映,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
第二十五条 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应当重新按规定履行
决策程序。对因外部环境出现重大变化不能执行的决策事项,应当重新上会决策,
明确该事项不再执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党委要推动决策执行,建立监督反馈机制,明确负责监督
决策事项执行情况、决策意见落实情况的主体。加强督察督办,定期将有关情况
反馈给相应决策主体,对执行不到位、落实不力的事项,要及时督促对应的责任主
体进行整改,对实施中发现的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不符或脱离实际、
偏差失误的情况及时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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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党委书记、董事长作为主要责任人,应当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抓好“三重一大”决策的落实工作,带头执行“三重一大”决策,自觉接受监督,防范
决策风险。
第二十八条 加强“三重一大”决策后评估,适时组织对决策执行效果作出
综合评定,根据后评估情况及决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决定继续执行、
调整完善或终止执行决策。
第二十九条 加强“三重一大”事项有关涉密信息的保密管理。根据信息类
别,标注涉密等级、期限,明确各方知悉人员责任,落实保密管理和技术防护措
施,确保信息安全。
第六章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追责
第三十条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应当作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作为民主生活会、领导人员述职述廉的重要内
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应当作为党务公开、厂务公开
的重要内容,除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在适当范围内公开。
第三十二条 落实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机制,防止出现重大决策的法律风
险,充分发挥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的重要作用。
第三十三条 领导干部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根据管理权限和程序问责。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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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附件:
《中共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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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共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
股东会
序号 类别 决策事项 党委会议 董事会会议
会议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公司贯彻落
1 前置研究 决策
落实党中央决 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议的重大举措。
策部署
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举
2 前置研究 决策
措。
公司经营方针、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含专项
3 前置研究 审议 决策
规划)。
决策年度预
公司年度预算安排及调整方案(含经营目标、投融资 决策除年度预
4 前置研究 算;审议其他
计划,以及债券发行方案等事项)。 算外其他事项
事项
战略规划、经 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增减 决策年度决
决策除年度决
5 营安排 前置研究 算;审议其他
注册资本方案。年度财务审计重要事项。 算外其他事项
事项
6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前置研究 审议 决策
7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前置研究 审议 决策
- 7 -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 审议达到备注 决策达到备注
款等); 2 审议标准事 2 审议标准事
(四)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项 项
(五)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前置研究达到
8 (六)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备注 2、3 审议
(七)债权、债务重组; 标准事项
(八)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九)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决策达到备注
(十)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 3 审议标准事
权等); 项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交易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进行下列之一的关联交易:
(一)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
以上的关联交易(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但公司提
供担保除外)。
9 前置研究 决策
(二)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
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
以上的关联交易(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但公司提
供担保除外)。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10 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但 前置研究 审议 决策
公司获赠现金资产、提供担保、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
债务除外)事项。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以下类型的交易: 前置研究 决策达到上海
11 (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 达到上海证券 证券交易所要
(二)接受劳务; 交易所要求的 求的对外披露
- 8 -
(三)出售产品、商品; 对外披露标准 标准的事项
交易 (四)提供劳务; 的事项
(五)工程承包;
(六)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其他交易。
公司及直管单位设立、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破
12 前置研究 审议 决策
产和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改革工作
13 涉及公司全局的重大综合性改革方案。 前置研究 审议 决策
14 公司部门(机构)的重大设置和调整方案。 前置研究 决策
15 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前置研究 审议 决策
公司经理层业绩考核办法、经营业绩责任书和考核结
16 机构设置、 果等。 前置研究 决策
考核分配等事
项 公司经理层薪酬管理办法、薪酬兑现和分配方案、约
17 前置研究 决策
束机制等。
18 公司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和年度预算方案。 前置研究 决策
19 公司中长期激励计划、员工持股方案。 前置研究 审议 决策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以及需由董事会决策的担保管理
20 制度建设 前置研究 审议 决策
制度等。
- 9 -
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权责清单、党委前置研究
21 前置研究 决策
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
22 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 前置研究 审议 决策
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和
23 前置研究 决策
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方面的重大事项。
24 内部审计年度计划。 前置研究 决策
25 风险防控 年度审计报告。 前置研究 审议 决策
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维护稳定、社会责任方面的全
26 前置研究 决策
局性重大事项。
27 公司重大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处理方案。 前置研究 决策
公司民主管理、职工分流安置等涉及职工权益的重要
28 职工权益事项 前置研究 决策
事项。
公司总法律顾问、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29 前置研究 决策
的任免、聘用、解聘事项。
30 干部任免管理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前置研究 审议 决策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31 前置研究 决策
高级管理人员。
下述对外提供担保事项:
融资、担保事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2 前置研究 审议 决策
项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
- 10 -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后提供的任何
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六)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
超过 5000 万元以上的担保;
(七)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八)公司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九)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
保。
33 除需股东会决策的其他担保事项。 前置研究 决策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董事会
34 前置研究 决策
决定的事项。
其他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会
35 前置研究 审议 决策
决定的事项。
备注:1.本清单所称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指必须经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公司法人治理机构按照职权和规定程序
作出决定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2.本清单中的交易行为(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提交股东会
审议批准: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三)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 11 -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2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 5000 万元;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2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 500 万元。
3.本清单中的交易行为,达到下列标准之一,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以上;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三)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2%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 1000 万元;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2%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 100 万元。
4.本清单所列金额的币种为人民币。
5.本清单所称的“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例如,1000 万元以上包含 1000 万元;1000 万元以下不包含 1000 万元。
附件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权责清单
党委 董事会 股东会 总经理办
序号 类别 决策事项
会议 会议 会议 公会议
(一)落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公司贯彻落实
1 实党中央 前置研究 决策
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议的重大举措。
决策部署
- 12 -
2 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前置研究 决策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
3 决策
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公司党委年度工作报告、党建工作报告等向上级党组织
4 (二)党 决策
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的政治建
设、思想
建设
5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方面的重要事项。 决策
6 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方面的其他重要事项。 决策
7 公司党委工作部门设置和调整方案。 决策
公司党组织的设立、调整事项;直管单位党组织设立、
8 决策
调整、换届等重要事项。
(三)党
9 的组织建 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等重要事项。 决策
设
10 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决策
11 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其他重要事项。 决策
- 13 -
12 公司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的重要事项。 决策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四风”
13 决策
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四)党
的作风建 巡察、督查检查方面的重要事项。(含巡视、巡察等发
14 设、纪律 现重大问题及整改问责追责情况)。 决策
建设
15 公司党委管理领导人员和职工处分事项。 决策
16 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方面的其他重要事项。 决策
17 公司职工大会、年度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文件。 决策
18 公司领导职责分工。 决策
(五)坚
持党的领
19 导、加强 党建工作重要制度。 决策
党的建设
方面其他
20 重要事项 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 决策
化建设有关重要事项。
21 统一战线、群团组织工作有关重要事项。 决策
- 14 -
22 公司直管单位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事项。 决策
23 人才队伍建设有关重要事项。 决策
24 参评外部重大荣誉推荐人选。 决策
25 公司重大先进评选表彰方案、建议人选。 决策
26 其他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重要事项。 决策
公司经营方针、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含专项规
27 前置研究 审议 决策
划)。
决策年度预 决策除年
公司年度预算安排及调整方案(含经营目标、投融资计
28 前置研究 算;审议其 度预算外
划,以及债券发行方案等事项)。
他事项 其他事项
(六)战
略规划、 决策年度决 决策除年
29 经营安排 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增减注 前置研究 算;审议其 度决算外
册资本方案。年度财务审计重要事项。
他事项 其他事项
30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前置研究 审议 决策
31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前置研究 审议 决策
- 15 -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审议达到备 决策达到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前置研究 注 2 审议标 备注 2 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 达到备注 准 标准
等); 2、3 审议标 决策达到备
(四)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准 注 3 审议标
(五)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准
32 (六)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七)债权、债务重组;
(八)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决策未达到
(九)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备注 3 审议
(七)交 (十)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 标准
易 等);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进行下列之一的关联交易:
(一)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
上的关联交易(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但公司提供担
33 保除外)。 前置研究 决策
(二)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
交易(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但公司提供担保除外)。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
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
34 以上的关联交易(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但公司获赠 前置研究 审议 决策
现金资产、提供担保、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
(七)交 事项。
易
35 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事项。 决策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以下类型的交易: 前置研究 决策达到上 决策未达到
36
(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 达到上海 海证券交易 上海证券交
- 16 -
(二)接受劳务; 证券交易 所要求的对 易所要求的
(三)出售产品、商品; 所要求的 外披露标准 对外披露标
(四)提供劳务; 对外披露 的事项 准的事项
(五)工程承包; 标准的事
(六)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其他交易。 项
公司及直管单位设立、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破产
37 前置研究 审议 决策
(八)改 和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革工作
38 涉及公司全局的重大综合性改革方案。 前置研究 审议 决策
39 公司部门(机构)的重大设置和调整方案。 前置研究 决策
40 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前置研究 审议 决策
公司经理层业绩考核办法、经营业绩责任书和考核结果
41 (九)机 前置研究 决策
等。
构设置、
考核分配
公司经理层薪酬管理办法、薪酬兑现和分配方案、约束
42 等事项 前置研究 决策
机制等。
43 公司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和年度预算方案。 前置研究 决策
44 公司中长期激励计划、员工持股方案。 前置研究 审议 决策
- 17 -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以及需由董事会决策的担保管理制
45 前置研究 审议 决策
度等。
(十)制 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权责清单、党委前置研究讨
46 前置研究 决策
度建设 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
47 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 前置研究 审议 决策
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和违
48 前置研究 决策
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方面的重大事项。
49 内部审计年度计划。 前置研究 决策
(十一)
50 年度审计报告。 前置研究 审议 决策
风险防控
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维护稳定、社会责任方面的全局
51 前置研究 决策
性重大事项。
52 公司重大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处理方案。 前置研究 决策
(十二)
公司民主管理、职工分流安置等涉及职工权益的重要事
53 职工权益 前置研究 决策
项。
事项
- 18 -
公司总法律顾问、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
54 前置研究 决策
任免、聘用、解聘事项。
55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前置研究 审议 决策
(十三)
56 干部任免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 前置研究 决策
管理 级管理人员。
57 公司党委管理的其他领导人员任免、聘用、解聘事项。 决策
58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兼职事项。 决策
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委派(推荐)
59 决策
董事、监事和经营班子人员事项。
60 公司职员职级任免事项。 决策
(十三)
干部任免
61 管理 公司优秀年轻领导人员人选事项。 决策
62 公司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挂职培养锻炼等重要事项。 决策
下述对外提供担保事项: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的担保;
63 前置研究 审议 决策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
- 19 -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十四)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融资、担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
保事项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六)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以上的担保;
(七)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八)公司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九)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除需股东会决策的其他担保事项。 前置研究 决策
(十四)
融资、担
保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董事会决定
64 前置研究 决策
(十五) 的事项。
其他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会决定
65 前置研究 审议 决策
的事项。
备注:1.本清单所称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指必须经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公司法人治理机构按照职权和规定程序
作出决定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2.本清单中的交易行为(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提交股东会
审议批准: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三)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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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2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 5000 万元;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2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3.本清单中的交易行为,达到下列标准之一,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以上;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三)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2%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 1000 万元;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2%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4.本清单所列金额的币种为人民币。
5.本清单所称的“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例如,1000 万元以上包含 1000 万元;1000 万元以下不包含 1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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