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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航空 (6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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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15:00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春秋航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春秋航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2024-08-30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春秋航空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航空”或“公司”)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春秋航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春秋航空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0 号)的核准,春秋航
空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62,086,092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48.32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65 元。扣除各项交易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2,972,037,999 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出
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 0965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尚未归还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2,178,863 元,其中剩余募
集资金余额 19,430,049 元,利息收入 2,748,813 元,具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     剩余募集资金金
      募投项目名称
                                 总额                 金额                   额

 购置 9 架空客 A320 系列
                                2,412,747,804          2,412,747,804                0
          飞机

 购置 1 台 A320 飞行模拟
                                  59,290,195             39,860,146         19,430,049
            机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            500,000,000                 0

          合计                  2,972,037,999          2,952,607,950        19,430,049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加快满足公司机队扩张等资金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9,430,049 元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春秋航
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
时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
的正常实施。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9,430,049 元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春秋航空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春秋航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孙利军




                           郑继伟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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