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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谊众: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8-08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4-023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下简称“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2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劲松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
       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
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上半年的业绩情况与财务状况等事项;报告
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
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50,000,000.00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
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650,000,000.00 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
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5)。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
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
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公告编
号:2024-026)。
    4、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首次授予价格、首
次授予数量、预留授予价格、预留授予数量)的调整是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
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7)。


    5、 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现阶段拟回购公司股份有利于维护公司的价值与股东权益,
公司拟实施的股份回购方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使
用 3,000–6,000 万元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
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
028)。


    6、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
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4-029)。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