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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林杰 (68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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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5:00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思林杰: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2024-08-31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4-042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就公司在日常经营
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保理业务(以下简称“保理业务”),保理业务开
展金额额度上限为 5,000 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一、开展保理业务概述

    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就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
账款开展保理业务,保理业务开展金额额度上限为 5,000 万元人民币或者其他等
值货币。保理业务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每笔保理
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本次开展保理业务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保理业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开展保理业务标的

    本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标的为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转让的应收账款不存在抵押、质押给任何第三方的情况。

    三、开展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合作机构: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
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具体合作机构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
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因素选择。
    2、保理方式:合作机构受让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公
司提供保理业务服务。
    3、保理金额:总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
    4、保理费率:根据单笔保理业务操作时具体金融市场价格波动,由双方协
商确定。
    5、保理期限:保理业务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
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6、主要责任及说明:
    (1)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承担应收账款债
务方信用风险,若出现应收账款债务方信用风险而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
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2)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应继续履行服务合同项下的其
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保理业
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
约定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的原因产生的罚息等。
    (3)保理合同以保理业务相关机构固定格式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等相
关法律文件为准。

    四、开展保理业务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本次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改善公司经营现金流,有利
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对公司经营具有积极意义。

    五、保理业务的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保理业务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机构、确定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
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2、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
检查。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