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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1年后才披露 天海防务及董事长、原董秘收到监管函

2019年01月08日16:17 来源:和讯网

  和讯股票(微信号:istocknews)消息1月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其官网公布了,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天海防务”)及其董事长、原董秘的监管措施。

  2018年10月19日,天海防务披露收到英国伦敦海事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结果,裁定解除全资子公司上海佳船机械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与Centaur Marine Limited于2014年签订的5, 600万美元的船舶建造合同。

  天眼查显示,两子公司均与天海防务合并报表。对于天海防务和两子公司来说,5, 600万美元是笔不小的合同款;根据天海防务2018年3季报显示,其2018年3季度的收入约为人民币2.3亿元,远低于这笔合同款。

  该仲裁事项发生于2017年8月8日,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发函称,天海防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6条、第11.1.1条规定。董事长刘楠及时任董事会秘书马锐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2.6条、第3.2.2条的规定。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当事人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另外,根据公司最新公告显示,公司董事长、实控人刘楠的全部股份在2018 年 12 月 10 日就已被司法冻结,并且在2018年12月28日又新增了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轮候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