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1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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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如期刊登临时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11-12-01,恢复交易日:2011-12-02,停牌一天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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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对股价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没有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该公司股票ST康达尔(证券代码为000048)自2011年12月1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司刊登相关公告后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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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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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如期刊登临时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11-12-01,恢复交易日:2011-12-02 ,2011-12-02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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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对股价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没有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该公司股票ST康达尔(证券代码为000048)自2011年12月1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司刊登相关公告后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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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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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1年12月1日开市起临时停牌
,停牌一天 |
深交所公告,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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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1年12月1日开市起临时停牌
因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对股价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没有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该公司股票ST康达尔(证券代码为000048)自2011年12月1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司刊登相关公告后复牌。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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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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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如期刊登临时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11-12-01,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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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对股价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没有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该公司股票ST康达尔(证券代码为000048)自2011年12月1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司刊登相关公告后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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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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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进展情况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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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ST康达尔就许进诉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康达尔(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公司”)劳动争议案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10年11月19日收到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材料,即地产公司原总经理许进向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及地产公司支付其奖金人民币1523.33万元整。本次劳动争议案于2011年3月1日开庭审理。公司于2011年10月27日收到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劳仲案[2010]2953号仲裁裁决书。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劳仲案[2010]2953号仲裁裁决书的仲裁裁决情况如下:驳回申请人许进的所有仲裁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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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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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前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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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0.003
2、每股净资产(元) -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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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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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11-10-24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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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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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事项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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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ST康达尔就自然人高志辉诉自然人乔淑华及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运输有限公司公交线路合作经营合同纠纷案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运输公司于2011年9月21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票和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2011)粤高法民二终字第68号,定于2011年10月26日进行法庭调查。
公司于2011年6月20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深中法民二初字第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情况如下:1、驳回原告高志辉的诉讼请求;2、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87,397元(高志辉已预交),由原告高志辉承担。
公司于2010年就本案可能产生的损失计提了预计负债2,556.4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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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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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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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康达尔股票价格于2011年7月8日、11日、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规定,属于。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等情形。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于2011年5月2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深圳市2011年度土地整备计划>的通知》,在深圳市政府五届三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圳市2011年度土地整备计划》中,列示了公司坪山、西乡、沙井(福永)土地的整备总规模为94万平方米,安排总投资12.28亿元,年度安排3.8亿元。因公司与政府在土地征收补偿金额、补偿方式等方面尚未达成最终结果,征收土地的具体补偿情况与上述政府列示计划可能存在差异,应以双方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土地征收的实际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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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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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8) ST康达尔: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的ST证券、*ST证券和未完成股改证券 |
交易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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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九路证券营业部 23056676.82 9099886.35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田路证券营业部 9568252.83 34908.0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华一路证券营业部 8724387.04 10098757.78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深南中路证券营业部 7825714.99 346766.0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百花四路证券营业部 7453281.00 129994.00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华一路证券营业部 8724387.04 10098757.7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九路证券营业部 23056676.82 9099886.35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 3334812.04 6871533.4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南油大道证券营业部 734969.80 5028224.4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中路证券营业部 755190.00 48893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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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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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事项的提示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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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ST康达尔就《深圳市2011年度土地整备计划》涉及公司坪山、西乡、沙井(福永)土地的征收补偿事项作出如下提示性公告:
一、公司被列入深圳市2011年度土地整备计划的土地情况
近日,深圳市政府公布了《深圳市2011年度土地整备计划》,公司位于龙岗区坪山坑梓街道,占地面积为1,271,111平方米;位于宝安区西乡街道,占地面积为281,436平方米;位于宝安区沙井(福永)街道,占地面积为244,792平方米的三块土地被列入该计划。
公司位于坪山的土地属于下属养殖企业的工业生产基地,位于西乡的土地同样属于工业养殖基地,目前处于停产状态,位于沙井(福永)的土地属于下属企业工业园公司的工业厂房用地。
二、目前,公司与政府部门仍在就上述土地的有关征收事宜进行协商,尚未签署任何有关收地协议。
三、深圳市政府五届三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圳市2011年度土地整备计划》属于政府方面的土地整备计划,该计划列示的公司坪山、西乡、沙井(福永)土地的整备总规模为94万平方米,安排总投资12.28亿元,年度安排3.8亿元。因公司与政府在土地征收补偿金额、补偿方式等方面尚未达成最终结果,征收土地的具体补偿情况与上述政府列示计划可能存在差异,以双方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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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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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2011-08-29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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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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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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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康达尔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6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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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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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事项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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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ST康达尔就自然人高志辉诉自然人乔淑华及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运输有限公司公交线路合作经营合同纠纷案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11年6月20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深中法民二初字第17号民事判决书。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深中法民二初字第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情况如下:1、驳回原告高志辉的诉讼请求;2、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87,397元(高志辉已预交),由原告高志辉承担。 公司于2010年就本案可能产生的损失计提了预计负债2,556.4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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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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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11-06-29 |
召开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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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听取并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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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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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 |
深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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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6月29日(星期三)上午9:30。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会议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1086号集浩大厦二楼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21日 6.登记时间:2011年6月23日至6月24日,每天上午九时至十二时,下午二时至五时。 7.审议事项:《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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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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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事项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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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ST康达尔就中粮集团(深圳)有限公司诉公司其他土地使用权纠纷案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因中粮集团于2011年5月9日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申请撤诉,公司于2011年5月26日收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10)深宝法民二初字第837号民事裁定书。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10)深宝法民二初字第837号民事裁定书的裁定情况如下:1、准许原告中粮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撤回起诉;2、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4,305元,减半收取67,152.50元,由原告中粮集团承担。 截止本公告日止,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此次公告的诉讼不产生诉讼费用,不影响公司的本期或期后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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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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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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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ST康达尔股票价格于2011年5月23日、24日、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等情形。
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并承诺至少3个月内不再筹划上述事项。
目前,公司与政府部门仍在就收地的有关具体补偿条件进行积极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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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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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8) ST康达尔: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的ST证券、*ST证券和未完成股改证券 |
交易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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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九路证券营业部 33029911.34 13192403.5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水路证券营业部 9403419.74 126988.0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益田路免税商务大厦证券营业 8288267.65 1471552.8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河大道证券营业部 6018661.50 268113.00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中央路证券营业部 5484879.05 5202382.00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九江路证券营业部 56306.00 27805970.4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人民路证券营业部 19532.00 13883432.3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九路证券营业部 33029911.34 13192403.5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打浦路证券营业部 3918.00 11406749.65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深圳金田路证券营业部 2705076.56 81276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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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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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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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ST康达尔股票价格于2011年5月3日、4日、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以及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等情形。
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并承诺至少3个月内不再筹划同一事项。
2002年12月20日,公司接到深圳市国土规划局大工业区分局通知,将公司宝府国用字(1992)第1600097号、宝府国用字(1992)第1600098号土地1,271,111平米,依法收回使用权。公司于2004年10月25日召开的2005年1-10月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批准了《关于同意政府收回坑梓基地土地使用权并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具体补偿事宜的议案》。期间,公司与政府不间断地就收回坑梓基地土地使用权的具体补偿条件进行过协商。2008年,由于大工业区聚龙山公园项目建设急需先行收回公司坑梓基地中位于鸡笼山西侧131,631.86平米的部分用地。为了配合市政府及深圳市大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共同完成坑梓基地整体收地工作,在坑梓基地整体收地补偿方案未确定前,公司于2008年5月6日与深圳市大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深工管收协字【2008】第001号和002号补偿协议书,约定由大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先向公司预付5000万元人民币作为收回公司坑梓基地的预付款项,有关位于鸡笼山西侧131631.86平米的部分用地的相关收地手续及补偿费用结算,双方同意纳入公司坑梓基地整体收地补偿协议中一并处理。
目前,公司与政府部门仍在就收地的有关具体补偿条件进行积极协商,尚未签署除上述协议以外的任何有关协议。
经自查,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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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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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8) ST康达尔: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的ST证券、*ST证券和未完成股改证券 |
交易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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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九路证券营业部 16933388.00 12397878.00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民田路证券营业部 15396231.00 607704.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 12840295.00 687162.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大道证券营业部 8741330.0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门北大街证券营业部 7528785.00 2032464.00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证券营业部 7440.00 15439127.0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九路证券营业部 16933388.00 12397878.0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华一路证券营业部 693434.00 8557960.0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百花四路证券营业部 142301.00 6729706.00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田路证券营业部 61087.00 49618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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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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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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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0.0048
2、每股净资产(元) -0.3154
3、净资产收益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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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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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及分配预案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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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1207
2、每股净资产(元) -0.321
3、净资产收益率(%) --
二、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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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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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事项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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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ST康达尔就自然人关和燊诉下属子公司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运输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康达顺运输有限公司解散纠纷一案公告如下:
康达尔运输公司于2011年3月30日收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11)深龙法民初字第974号传票。
深圳市龙岗人民法院将于2011年5月13日开庭审理本案。
公司预计该项诉讼产生的相关诉讼费用可能影响公司的本期或期后利润,但尚无法预测该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其他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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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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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11-04-29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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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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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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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康达尔股票价格于2011年2月28日、3月1日、3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有关规定,属于。
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至少3个月内不筹划上述事项。
2002年12月20日,公司接到深圳市国土规划局大工业区分局通知,将公司宝府国用字(1992)第1600097号、宝府国用字(1992)第1600098号土地1,271,111平米,依法收回使用权。公司于2004年10月25日召开的2005年1-10月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批准了《关于同意政府收回坑梓基地土地使用权并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具体补偿事宜的议案》。期间,公司与政府不间断地就收回坑梓基地土地使用权的具体补偿条件进行过协商。2008年,由于大工业区聚龙山公园项目建设急需先行收回公司坑梓基地中位于鸡笼山西侧131,631.86平米的部分用地。为了配合市政府及深圳市大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共同完成坑梓基地整体收地工作,在坑梓基地整体收地补偿方案未确定前,公司于2008年5月6日与深圳市大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深工管收协字【2008】第001号和002号补偿协议书,约定由大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先向公司预付5000万元人民币作为收回公司坑梓基地的预付款项,有关位于鸡笼山西侧131631.86平米的部分用地的相关收地手续及补偿费用结算,双方同意纳入公司坑梓基地整体收地补偿协议中一并处理。
目前,公司与政府部门仍在就收地的有关具体补偿条件进行积极协商,尚未签署除上述协议以外的任何有关协议。
2011年1月29日,公司披露了业绩预告公告,预计公司2010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4,600万元。本次业绩预告是在公司财务部门对公司2010年度经营成果初步核算的基础上做出的,未经有关审计机构审计。有关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具体数据,公司将在2010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以及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等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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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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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8) ST康达尔: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的证券 |
交易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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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证券营业部 37123733.00 576.0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九路证券营业部 17931583.00 4187865.00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田路证券营业部 10925189.00 5760.00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哈尔滨西大直街证券营业部 8207890.00 11940.00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新闻路证券营业部 7507944.00 2572074.00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九江路证券营业部 604.00 56888200.00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路证券营业部 13503016.00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深圳红荔路银荔大厦证券营业部 44669.00 11543916.0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南油大道证券营业部 5221218.00 8817410.00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宁波石板巷证券营业部 6670572.00 67569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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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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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仲裁事项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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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ST康达尔就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借款纠纷案的进展情况予以公告。
2009年9月8日,深圳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此案,在审理的过程仲,公司和担保方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罗爱华女士与兴业银行均同意接受调解。2011年2月11日,公司签收了深圳仲裁委员会于2011年1月28日送达的[2011]深仲调字第7号调解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兴业银行、公司、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8日吸收合并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享有和承担)、罗爱华共同确认,计至2010年12月23日,公司拖欠兴业银行的债务余额及相关费用如下:
1、本金:人民币伍仟零陆拾捌万玖仟壹佰捌拾捌元壹角玖分(¥50,689,188.19元)。
2、利息:人民币贰仟壹佰柒拾肆万陆佰壹拾捌元陆角(¥21,746,618.60元)(暂计至2010年12月23日)以及计算至贷款本息还清日止的全部欠息(包括正常利息、罚息、复利)。
3、仲裁费:人民币伍拾捌万肆仟陆佰捌拾陆元(¥584,686元)。
4、保全费:人民币伍千元(¥5000元)。
(二)公司在2011年3月31日前还清上述第一项所确认的债务本息、相关费用。
(三)兴业银行对公司出质的深圳市布吉供水有限公司70%股权依法可行使质权并从处置股权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上述第一项所确认的债务本息、相关费用。
(四)若公司未按照上述预定或未按照深圳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本案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履行还款义务,兴业银行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中,兴业银行应当先予处置公司的全部资产;若公司的全部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完毕仍不能归还上述第一项确认的债务本息、相关费用全部款项时,兴业银行方可强制执行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罗爱华的财产。
按照上述约定,若发生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有关担保责任的,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向罗爱华全额追偿由此引起的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损失,追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承担担保责任而向兴业银行支付的全部款项、为实现上述追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
截止本公告日止,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对该项贷款的利息已按合同规定计提计入相关年度的损益,本次仲裁产生的仲裁费用亦已计提计入2010年度的损益,故不影响公司的本期利润。公司将根据规定对该仲裁的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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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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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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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康达尔预计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约46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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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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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事项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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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ST康达尔就中国建筑二局第三建筑公司深圳分公司诉深圳市昱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及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0年1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签发的(2010)民提字第23号民事判决书,做出了终审判决如下:
1、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粤高法审监民再字第126号民事判决;
2、维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粤高法民一终字第14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
3、变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粤高法民一终字第147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为:深圳市昱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18,998,002.31元,由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11,075,835.35元范围内、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在7,922,166.96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审案件受理费117,800.01元,保全费100520元,共计218,320.01元,由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负担10,916.01元,深圳昱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担207,40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17,800.01元,由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负担78,533.33元,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各负担19,633.34元。
2011年1月12日,公司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0)民提字第23号民事判决书。
截止本公告日止,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依据西藏自治区商务厅与公司在建设工程中出让给昱峰公司的土地比例,从2006年起至2009年末对该项诉讼事项累计计提了预计负债18,367,800元(其中,本金11,075,835.35元,其余为利息和罚息)。根据终审判决的改判结果,公司认为2009年度以前计提的罚息约250万元无需支付需冲回,同时考虑2010年度仍需计提利息,故公司预计2010年需冲回预计负债即增加本期利润约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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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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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后续情况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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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ST康达尔于2010年7月23日、24日及2010年8月5日就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运输有限公司在经营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进行了披露,现就该事项的后续情况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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